科技部为五类科研单元、职员“划红线” 科技活动违规将重办

(原标题:科技部为五类科研单元、职员“划红线”科技活动违规将重办)

本报北京8月3日电(记者赵永新)为规范科学技能活动违规举动处置惩罚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气氛,科技部日前出台《科学技能活动违规举动处置惩罚暂行划定》(以下简称《划定》),为5类科研单元和职员“划红线”,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。该《划定》自9月1日起施行。

这5类单元和职员包括:受托管理机构及其事情职员、科学技能活动实行单元、科学技能职员、科学技能活动咨询评审专家、第三方科学技能服务机构及其事情职员。

《划定》指出,受托管理机构的违规举动包括:设租寻租、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、私分受托管理的科研资金;遮盖、容隐科学技能活动中相干单元或职员的违法违规举动等。

受托管理机构事情职员的违规举动包括:管理失职,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丧失;利用组织科学技能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;干预咨询评审或向咨询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;泄露科学技能活动管理历程中需保密的相干信息等。

科学技能活动实行单元的违规举动包括:提供虚伪质料,组织“打招呼”“走关系”等请托举动;遮盖、迁就、容隐、放纵或参与本单元职员的违法违规活动;未经批准,违规转包、分包科研使命;截留、挤占、调用、套取、转移、私分财政科研资金等。

科学技能职员的违规举动包括:提供虚伪质料,实行“打招呼”“走关系”等请托举动;存心夸大研究基础、学术价值或科技结果的技能价值、社会经济效益,遮盖技能风险,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丧失;抄袭、抄袭、侵占、篡改他人科学技能结果,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等。

科学技能活动咨询评审专家的违规举动包括:接受“打招呼”“走关系”等请托;影响咨询、评审、评估、评价、监视查抄历程和结果;出具明显不妥的咨询、评审、评估、评价、监视查抄意见等。

《划定》指出,视违规主体和举动性子,可单独或归并采取以下处置惩罚措施:警告;责令限期整改;约谈;一定范围内或公然通报品评;取消一定限期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能活动管理资格;克制在一定限期内负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能活动;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举动数据库等。

《人民日报》(2020年08月04日13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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